2020年公务员考试交流群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中国工程院2020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7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邮箱:renshichu@cae.cn),邮件标题注明:“×××确认参加工程院机关面试”。邮件正文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方式等内容,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邮件中注明。邮件附件需上传《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官网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和本人电子版白底证件照(与报名登记表上所贴照片一致)。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需要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由本人签名后于8月7日17:00前传真至010-59300108或发送扫描件至renshichu@cae.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由于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8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中国工程院接受资格复审(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院中国工程院办公厅人事处,邮编100088)。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外语、计算机等各种证书复印件。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7.其他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 请考生在面试当天携带1寸白底证件照1张,及以上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备查。
四、面试安排
第一组(报考职位为办公厅综合处)
8月18日上午8:00 - 8:30 面试抽签
9:00 - 结构化面试
第二组(报考职位为三局科技合作处)
8月19日上午8:00 - 8:30 面试抽签
9:00 - 结构化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1.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同组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体检于8月20日进行,地点于体检前电话通知考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携带身份证、签字笔和1寸照片1张。无故缺检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前来参加面试须全程服从管理,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北京健康宝”健康码信息。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京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2.请考生及时了解北京市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等方面政策规定,提前申请健康码信息,了解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相关要求,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做好个人防护。
3.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中国工程院综合楼218会议室报到,超过8:30仍未到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面试当天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考生参加面试须签订保密承诺书,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4.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10-59300171、59300276
renshichu@cae.cn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2020年8月4日
附件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
签名: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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