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外汇管理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地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楼(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请从南门办公区进入),候考室在二层1号会议室。
(二)面试时间
2020年8月16日(周日)上午9点开始(半天)。
全体考生请于面试工作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工作开始时间前30分钟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根据路途远近和交通方式安排好出行时间。
二、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需提供学历认证和留学回国证明);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四、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录用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科目总成绩排序(笔试科目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应入门审核。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二)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手机等电子设备交考务人员集中保管,考试结束后归还本人。请提前做好安排。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10)68402108、68402684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职位内部按准考证号排序)
附件2:参考路线
国家外汇管理局人事司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