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是撬动能源结构调整乃至整个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支点,发展清洁能源以应对气候变化已是大势所趋,必须确立清洁能源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改善能源结构。 目前,我国清洁能源发展的支持体系基本建立,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基本形成,产业布局初步完成,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的社会效益正逐步显现。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注意到清洁能源发展仍面临诸如缺乏统一协调、推进和监管的工作机制,发展规划亟待进一步统筹规范,电网建设滞后和调峰能力不足导致清洁能源消纳和输送受阻等问题。 清洁能源是撬动能源结构调整乃至整个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支点。为了大力推动其发展,建议从如下方面着手: 从国家可持续发展和能源安全的战略高度优先发展清洁能源。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能源消耗总量不断增长,石油等优质资源进口量急剧增加,长期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日趋显现。发展清洁能源以应对气候变化已是大势所趋。必须确立清洁能源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改善能源结构;必须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实现能源清洁化利用。 统筹规划国家与地方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增强国家规划实施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确保国家和地方清洁能源规划的协调一致和相互配套。尽快出台《国家“十二五”电网发展规划》,以规划指导和约束项目审批,落实新能源基地消纳市场和配套电网工程,从源头上保证清洁能源规划与电网发展规划的协调发展。 稳步提高电网清洁能源消纳和输送能力。我国国情决定了大规模跨区域远距离输送问题将长期存在。为此,应加快输送通道建设,加强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统一调度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消纳间歇性电源,确保清洁能源发电优先输送。在充分考虑用户、企业与地方政府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智能电网国家标准。积极示范并推广储能项目,单独核定储能容量电费,将储能项目电价高于当地燃煤脱硫标杆电价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进行补贴。 大力推动海上风电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海上风电发展力度。加大对海上风机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大功率风电机组的研发。完善海上风电场建设管理机制,协调有关各方利益,稳步推进海上风电场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形成合理的海上风电定价机制,引导企业投资海上风电。 因地制宜确定地区清洁能源发展重点。在用电密集、用电负荷较高的东部地区,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在清洁能源资源丰富的老少边穷地区,加大扶持力度,着力解决边远地区清洁能源一次性投入后带来的管理、维护等后续问题。鼓励当地发展微网和局域网,有效解决边远地区输电距离远、功率小、线损大的困难,推动当地尽早实现电气化。 加快培育清洁能源应用市场发展。根据新能源汽车特点制定准入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原则,防止垄断。新建商品房的停车位应当配备充电电源,在公共场所建设充电桩,设置专用停车位,对老社区也要制定建设充电设施的改造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