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就2013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职位类别及名额 本次共遴选7个类别职位的人员,即:检察官职位一(侦查员)、检察官职位二、法律政策研究人员职位、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一(会计)、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二(计算机)、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三(法医)、司法行政人员(新闻)职位,包括20个检察院的44个具体职位,共计划遴选96人。 (一)检察官职位一(侦查员)56名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5名; 成都市基层检察院共51名。 (二)检察官职位二22名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名; 成都市基层检察院共20名。 (三)法律政策研究人员职位9名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1名; 成都市基层检察院共8名。 (四)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一(会计)3名 成都市基层检察院共3名。 (五)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二(计算机)3名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1名; 成都市基层检察院共2名。 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三(法医)2名 成都市基层检察院共2名。 司法行政人员(新闻)职位1名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1名。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3、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参加遴选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5、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见《2013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开考比例 (一)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3:1,即各检察院每个具体职位交纳考试费用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由市检察院按照3:1的比例,确定首批实际遴选计划数并在网上公布,其中: 遴选计划为1人的职位,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不开考;达到3人,则正常开考。 遴选计划为2人的职位,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不开考;如为3-5人,则首批遴选计划减为1人;达到6人,则正常开考。 遴选计划为3人以上的职位,参照上述做法进行。 (二)因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不能开考的遴选职位,在首批遴选结束后可统一纳入调剂。 (三)因未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在报名结束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向市检察院申请改报其他开考的职位。改报人员需符合相应职位条件。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遴选优秀检察人员公告。公告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网址:http://www.jcrb.com)、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cpta.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com)、成都组工网(网址:http://cdzzb.chengdu.gov.cn)、成都检察网(网址:http://www.cdjcy.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程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5月11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参加此次遴选的具体检察院,选择其中一个检察院的一个具体职位报名,如愿意服从调剂,应在相应栏目内注明。 ⑵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参与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应按网络提示打印《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2、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13年4月24日—5月12日中午12: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10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具体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查看职位报名情况。报名期间,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供考生参考。缴费截止后,考生应于2013年5月13日登陆报名网站查看各职位的笔试开考情况。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于2013年5月14日中午12点前向市检察院申请改报其他开考的职位。改报人员需符合相应职位条件。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5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折合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笔试共2科,每科总分为100分,折合成绩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后,将根据笔试成绩分别划定7个类别职位进入面试的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 1、笔试 ⑴笔试内容: 检察官职位一(侦查员)、检察官职位二:行政能力测验、检察专业知识与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