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丰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整体安排,2014年丰台区将继续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工作。为做好选聘工作,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专业符合农村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选聘范围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符合2014年北京市引进条件的北京地区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北京户籍,2013年1月1日以后在国(境)外正规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二、选聘原则 学生干部、中共党员、取得校级一等奖学金、回原籍应届的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选聘数量 选聘人数:48人。 四、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及双选报名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丰台区人力社保局及各乡镇(办事处)共同组织资格审核及双选报名会。 (二)招考 具体招考形式及时间安排见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公告。 (三)补录 根据北京市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丰台区空缺岗位情况,组织补录工作。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由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医院,参照北京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围毕业生统一进行体检。同时组织入围毕业生进行心理测试。 (五)签订劳动合同 7月份,由各乡镇(办事处)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作岗位,并将最终录用名单报丰台区人力社保局。 (六)资格复审 9月30日前,对新聘用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联系电话:63258392 联系人:赵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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