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3〕8号)要求,现将阜阳市2013年度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及县(市、区)公开选聘名额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6月21日至22日,8: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阜阳市农广校(位于阜阳市清河西路299号,阜阳师范学院西校区向西500米路北。市内乘11路或5路公交车到市交警指挥中心站下向东走20米路北即到)。 三、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确认着重审查考生提供的有效材料是否与网上报名填报信息相符。 1、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党员证明信原件或学校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或受到表彰的证书原件; 2、专科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学校出具的担任1年以上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3、2011、2012年毕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党员证明信原件; 4、部分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在岗证明;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服务期满证书原件。 6、没有《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可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四、县(市、区)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 经6月17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阜阳市2013年各县(市、区)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分配如下: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根据各县(市、区)公开选聘名额,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填报《志愿任职地登记表》。每人可选填两个志愿任职地,市选聘办在所有考生二次志愿填报结束后,按1:1.5的比例确定各县(市、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分组。具体分组情况将于6月24日晚在《阜阳先锋网》进行公布。 联系电话:0558—2264923(市委组织部农村组织科) 0558—2182611(市农广校) 阜阳市选聘办 2013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