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造就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和我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0〕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3〕1号),现就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2100名以上。其中,面向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300名以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800名(附后)。各市所辖县(市、区)选聘指标由市根据实际进行分配(详见笔试后的各市通知)。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驻村见习、考核、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27周岁以下(1985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应为24周岁以下(1988年5月2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符合选调生条件(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的在皖全日制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担任过1年以上班级或院(系)学生会、团组织干部。2011、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部分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四、大学生村官任职和聘期规定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一般不安排在本人家庭所在村。 新聘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五、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择优选聘报名时间:5月2日9:00至5月7日16:00 公开选聘报名时间:5月2日9:00至5月12日16:00 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人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报考择优选聘的985、211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在报名后及时将上述材料传真至0551-62607693,0551-62609650,并在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寄达安徽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路8号,邮编:230001);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在皖全日制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向本校选聘办提供相关材料。 报考公开选聘的,在皖高校毕业生,须及时与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本校选聘办;往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将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信等送达本校选聘办);省外高校毕业生,须向省选聘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或学生干部证明信;往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信),在报名后及时将上述材料传真至0551-62607693,0551-62609650,并在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寄达安徽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地址同上)。 (二)资格初审(择优选聘资格初审时间:5月2日至5月9日;公开选聘资格初审时间:5月2日至5月14日) 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团省委、在皖高校分别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择优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9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公开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14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5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符合择优选聘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毕业生不需网上缴费;未通过择优选聘资格初审的,且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如已改报公开选聘则需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缴费后于5月29日至31日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