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结合现场资格复审结果,现将2013年上半年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招考公务员专业考试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情况 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职位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过线考生中确定参加我局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人选。 二、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考试时间:2013年4月10日下午2点开始 面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下午1点30分 考试及面试地点: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六层会议室 候考地点: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六层办公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三、注意事项(考场规则) 1、考生应于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进入考场。 2、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钢笔或签字笔)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 考生进入考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号旁边,以便核验。 4、 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5、 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 6、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按要求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等规定的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造成无法辨认的,后果自负。 7、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答题,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试卷无效。 8、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或污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偷看,抄袭他人试卷;不得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核验回收完毕后,统一离场。考生不得携带试卷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不得再进场续考。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对违反本《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员管理的考生,监考员将依据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解楠 联系电话:85012296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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