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密码: 注册  

考德上教育 设为首页 立即收藏

网校 建筑 | 医学 | 财会

教师 | 留学 | 其他

40004-20005

视频 专题活动 YY频道备考 德德师兄微信号:KDSJY100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其他 > 招考资讯 > 公告 >

江西省2012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办理信息

来源:赣州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7-08 13:57考德上教育V

凡参加2012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请准备以下材料,按要求办理合格证明。

1、准考证(如遗失需打印成绩单)、身份证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受理时间: 2013年7月8-7月19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的考生可在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补办。


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一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33。

(责任编辑:admin)

HO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