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鲤城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通告》关于“退役士兵报考者,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2〕36号)有关精神,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的规定,现就加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者,应于2013年6月25日至6月27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携带申请加分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分申请表1份(可于鲤城区党建网、鲤城区民政局网自行下载),退伍证以及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的《入伍登记表》和《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1份,到鲤城区民政局基层政权股(鲤城区庄府巷鲤城区政府大院1号楼三层)办理加分手续,逾时视为自动弃权。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加分资格和笔试成绩,并承担相关责任。 受加分的人员将于鲤城区党建网http://lcdj.qzlc.gov.cn/和鲤城区民政局网http://mzj.qzlc.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泉州市鲤城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