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庐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工作人员54名。详见附件。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如“2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区卫生局所属各单位除卫生执法岗位外,其它招聘岗位只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区法院招聘岗位实行笔试、计算机汉字录入能力测试和面试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单位招聘岗位和区卫生局卫生执法岗位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区法院招聘岗位加试计算机汉字录入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核准聘用。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9:00至5月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24小时至5月7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5月8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符合其它岗位条件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或申请退费,改报考生需提交书面改报岗位申请,申请传真至0551-6266 9629,改报时间:5月8日15:00-17:00。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5月15日至5月17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或《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或申论)占笔试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周六)上午。 8:00--9:30 《综合知识》或《医疗卫生基础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或《申论》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经查分程序后,进入下一环节。除区卫生局非卫生执法岗位、区法院招聘岗位外,其他单位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依据合成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及专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