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新华网)春节前夕,在山东省C县某政府部门工作的刘娜(化名)接到了一项重要任务:2014年,必须介绍自己的亲戚或朋友,至少在县城内购买两套新建商品房。否则,她可能被停发工资。在这个县城中,很多公务员都接到了类似的卖房任务,这是以往从来都没发生过的事情。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C县兴建了大量商品住房,其中相当一部分商品房项目严重滞销。为了解决商品房滞销问题,C县很多公务员都接到了卖房的任务。按照规定,对于完成或超额完成卖房任务的人,均无额外奖励。但在一定的时间节点之前未能完成任务的,可能被罚款或停发工资。“卖房子已经成了我们的任务。”政府变成了“售楼处”,公务员变成了“售楼小姐”,地方政府对行政权力的滥用,实在让人瞠目结舌。 C县政府放下“身段”,勇敢献身充当开发商的“售楼小姐”,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摊派销售任务,是以罚款或停发工资为要挟,强迫他们去干那些本来没有义务干的事,是政府公权力的一种滥用。 我们从这件事情中应该看到,C县政府甘当“售楼小姐”,无外乎是为了“托市”,为了“卖地财政”,为了税收和GDP,至于是否有个人从中获得开发商“投桃报李”的好处,则就是纪检部门需要追查的事情了。房地产市场不振,应当按照价格规律、供求关系进行调整,政府强制公务员卖房,不仅不能挽救房地产行业,反而可能助长开发商囤房、捂盘等不良行为,使房价理性回归之路变得更加漫长。 我们还应该看到,C县政府成为“售楼小姐”,归根结底是C县城镇化建设异化成房地产开发、盖楼、造城运动的最终结果。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城镇化建设不仅仅是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只不过是附属的要件之一。城镇化建设是中国有史以来人们生活方式的最伟大变革之一,意义重大。但是房地产业可以为某些集团带来巨大利益,为了这些利益,可能造成盲目上马,改变城镇化建设的本来目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失去了城镇化建设的意义。由此看来,如何解决城镇化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协调发展已经成为政府部门的重要挑战。 总之,政府部门摊派售楼的行为,极大危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也是对房地产市场的一种破坏和干扰,实不足取,应该引以为戒。(来源: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