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背景: “我们普通人还可以在家里躲一下,那些交警、环卫工呢,他们可是与雾霾零距离接触啊,应该给予他们一定的补贴!”1月4日,武汉市政协委员、武汉立新中医院院长侯立新说出了今年的提案。他认为,那些交警、环卫工、建筑工人等,因工作性质需要,不管空气质量如何,必须要在户外工作,希望能为这些群体争取“雾霾补贴”。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雾霾补助”问题? 很有意思的是,侯立新的提议,立即得到了参与咨询活动的民警们的支持,也引起了武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菊生的重视,刘菊生马上回复:“你说的这个我们很重视,我们正考虑研究这件事!”我们在赞叹公安局领导“马上办”工作作风的同时又不免担心:雾霾补助的口子真的可以从交警开吗? 我们不妨假设交警有机会得到雾霾补助,那基本上可以成为所有交警的一项普遍福利,不管是上路的还是坐办公室的都会人人有份,因为外界难以分清谁上路谁不上路,即使坐办公室的也不排除他们偶尔上路巡查啊。而一旦不是部分在马路上执勤交警的“专利”,而成为所有交警的“共享”,那不光政府财政需要更多的资金,而且如此不分户内与户外也有变相发放奖金福利之嫌。 同样是户外工作者,环卫工似乎没有像交警那样当场支持侯立新提议的机会,他们单位和领导同样也没有像公安局领导当场表态重视研究。而那些建筑工人们呢,他们等于是农民工,又如何指望单位和领导出面表态重视研究呢?这就意味着,即使交警能够拿到雾霾补助,但同为政协委员建议的受惠方,环卫工和建筑工们能不感到被歧视吗? 我们再往好处想,即便正如侯立新所建议的那样,交警、环卫工、建筑工等人群都得到雾霾补助,那对于更多市民群众而言,这项补贴也有选择性发放之嫌。因为谁都知道,在雾霾频袭之下,谁也不会幸免,只不过户外工作者受害重一点而已。既然大家都是受害者,又是政府财政发放,那凭什么市民群众不可领取雾霾补助?顶多户外工作者多得,但不可让市民群众不得吧,这也才符合政府福利的普惠价值嘛。 其实,细心的人们应该知道,像雾霾补助这样的建议并非首次提出。去年8月,针对大范围的雾霾突袭中国中东部地区且盘踞不去的情况,上海市人大代表李飞康即建议政府向全市民众派送防范性药物或发放一次性补贴。该建议很快得到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的答复,财政局和卫计委明确表示将配合相关部门对代表建议予以研究。 很显然,上海方面至今没有“雾霾补助”的下文,否则会成为爆炸性新闻而人所共知的。但上海人大代表李飞康建议的更大价值在于他的观点,即:环保欠债要还,民众不能只被迫共享污染,还应得到政府关注。一旦有了“雾霾天给市民补贴”这样的思路,就会促使政府考虑全民发放补助的成本,从而更加重视搞清雾霾的成因,加大治理的紧迫感并出台有效的措施。 事实上,无论是交警、环卫工等户外工作者,还是同样承受雾霾之害的市民,谁也不希望领取“雾霾补助”,大家希望蓝天更蓝,呼吸到的都是干净的空气。正是在当下雾霾天气频繁之下,才“造就”了此类建议。与谁会得到雾霾补助和如何发放雾霾补助相比,政府怎样重视这样的建议并切实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使得蓝天碧水惠及大众,这才是这类建议最大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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