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招录需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定向生、委培生,同样是国家承认的学历人才,但在各地的公务员考试中,却存在着事实上的不认可,这实际上就是学历歧视,不符合公正平等的原则。选才的最好办法是不拘一格。人为地设置限制,看似提高了标准和要求,实际上是使选才的路变窄了。人才选拔的难点,就在于将人才从茫茫人海中选出来,只有不拘一格,方可选贤用能。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公务员考试中的学历限制问题议论颇多。学历歧视主要表现在:一是层次歧视。有些地方对高学历过分青睐,动辄要求应考者要有硕士、博士学位。二是学制歧视。有些地方为对全日制学历过分推崇,对电大、职大、函大、夜大、业大等非全日制学历不屑一顾。三是专业歧视。有些地方对专业同一太过限制,如对研究生提出了所学专业与本科阶段相同的苛刻要求。 公务员招考中实行的学历歧视,是对公民平等权的公然侵犯。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务员法》则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务员招考中的学历歧视,使得拥有同等文化程度和国家同样承认学历的人,因为种种原因而与公务员职位失之交臂,这是一种新的社会不公。 古代科举尚且唯才是举,怎么到了今天却唯学历是举了?公务员考试要尊重各方面、各领域的人才,要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用人氛围。四川调整公考政策,凡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均可报名,此举具有标本意义,值得称道。但愿所有的公务员招考,都能给学历松绑,展示出“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美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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