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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学习笔记之宪法

来源:未知时间:2014-03-14 16:09考德上教育V

2014年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学习笔记之宪法


考德上公培,4.12联考考点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集中体现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国家根本大法。(根本大法)指导所有其他法规内容

宪法的基本特征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内容不同于普通法律(规定方向)

2、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指导其他法规的实施)

3、制定和修改不同于普通法律 (修改程序)

修改: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宪法是不包括本数的)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宪法是不包括本数的)的多数通过。 公布的机关不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谁公布。实践中,四部宪法和四个宪法修正案都是由全国人大公布的。

而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普通法:民法,刑法等)由国家主席公布gwyzk.com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原则

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强调监督)。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强调宪法正确性)。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宪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 17、18 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产物。自宪法产生至今,世界上的宪法根据其赖以产生的经济基础和反映的阶级本质,可划分为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历史类型,不同历史类型的宪法经历了不同的发展历程,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gwyzk.com

英国最早产生宪法:不成文宪法(没有固化的法律条目)

美国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 年制定并于 1789 年批准生效

法国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 1791 年人权宣言

1918年 前苏联宪法

我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新中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有 1954、1975、1978 和 1982 年的四部现行宪法。

宪法修改内容

1988(1982年宪法的第一次修改):私营经济合法化(改革开放的结果)和土地使用权依据法律转让(以前是国有的)

1993:国家任务: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集中力量建设社会主义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长期存在和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邓论入宪)

国营企业改国有企业

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为五年

1999修改案: 邓小平理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律国家 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重要组成部分 反革命

2004三个代表入宪

土地征用和征收:根据公共利益 法律规定才能土地征收和征用 并给予补偿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类似西方基本权利保护)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不可能包括全国范围内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选举制度

1、选举普遍性

2、平等性

3、直接和间接选举

4、等额和差额选举

4、秘密投票

5、民主选举的保障

政党制度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政党制度的核心(一党专政,多党合作)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决策权)

(2)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政议政)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gwyzk.com

政治协商会议

多党并存是我国政党制度的基础。

1956 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随后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确定了这一方针。1982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 代表大会明确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人民政协不属于国家机构(其余都是)。

公民的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和人权的关系

基本权利内容: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了解(18岁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没有选举权的,可委托)。

(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罢工,通信放在人身权部分)

游行示威虽然是有条件的自由的,单需要申请报批,申请地点时间范围之内

注:政治权利可以分为两类权利,先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后是六大政治自由,即言论、出版、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一般设干扰项时,将《宪法》第 41 条摆上,把批评、建议、 申诉、控告、检举、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列为公民的政治权利,其实《宪法》第 41 条单独 列为监督权,不属政治权利。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任何公民,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必须有逮捕令),不受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 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5、社会经济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

7、监督权利。

问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C)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宗教信仰不属于政治权利

国家性质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无产阶级领导阶级,工农联盟,统一战线是重要保障力量

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大优点)

正确理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制度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宪法指导下的特别地域(宪法适用于这些地域)

特别行政区

特别之处:1一国两制;2高度自治:立法权,行政管理权和司法权;3当地永久居民组成政权机关——因此,现在大陆精英层可以移民香港,在文化上同化香港澳门。

三大优点:有利于国家独立和统一;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民族发展

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和复合制 (了解)

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分为联邦和邦联两种。联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国组成的复合制 国家,其基本特征有:

(1)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联邦与各成员国的关系。

(2)联邦与各成员国的权力及相互联系多由宪法或法律规定。

(3)除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可以有自己的宪法。

(4)除联邦国籍外,有的国家的各成员国公民还可以有自己的国籍。

(5)各成员国加入联邦后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和外交权。

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

(二)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三)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四)责任制原则;

(五)精简和效率原则

问题

我国宪法第 3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项原则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列哪些方面?ABC

A.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B.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C.在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和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D.各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实行集体负责制gwyzk.com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的职能

(一)修改和制定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 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每届人大的正常任期是 5 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能: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民事刑事国家机构和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普通法)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优化),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

1、立法权(解释宪法)2、监督权(国务院、军委、 两院);3、撤销权;4、任免权;5、重大事务决定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 市进入紧急状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无政协委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人大与其常务委员会任期均为五年;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镇只有人大,无人大常委会)

问题

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

A.国务院副总理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D.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基本法),任免国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 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 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 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件和重要协定。

三、国务院

国务院:行政立法权、行政管理权、行政监督权和法律案提交权 (核心:行政,行政法的制定实施修改)

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背下来)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记忆)

四、司法机关

法院: 上下级法院:监督关系(非隶属,非管辖,上级监督下级是司法监督,下级监督上级是公平公正的监督)

检察院: 上下级检察院:领导关系 (即隶属关系)

五、其他国家机构 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机关(随便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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