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背景: 9月23日,国家版权局官网发布了关于《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修订内容,原创作品每千字稿酬将有望从目前的30元至100元,提高到100元至500元,原创作品的版税率则有望由目前的3%至10%,提高至5%至15%。(9月24日《北京日报》)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提高基本稿酬标准”问题? 基本稿酬的大幅度提高,让广大文字工作者欢喜。但是,认真分析文字作品生存现状,我很担心提高基本稿酬标准成了“画饼充饥”中的那张“饼”,可望而不可即,根本解不了“饿”! 担忧之一:“稿费标准高者继续高,稿费低者继续低,新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有可能无法改变目前的稿费现状。”原创作品基本稿酬提高到每千字100元至500元,这个数字,对于一些高稿酬报刊杂志甚至一些门户网站来说,这个标准早已经达到。相反,一些只支付几元、十几元甚至基本不付稿酬的报刊杂志已经我行我素多少年,一纸《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就能让他们改变习惯吗?在没有强力法律手段加以约束、制裁的情况下,我估计改变他们习惯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如果高者继续高、低者继续低的情况不断延续的话,那新的规定也就没了太大的意义。 担忧之二:“买书的人越来越少,读书的人越来越少,自费出书的人越来越多,网络作品阅读影响越来越大,版税提高的结果是出书越来越不易。”版税率提高到5%至15%,这个标准确实不低,但关键是出版社是否会买这个账。据报道,虽然“2012年,中国出版的图书达到了414005种,册数为79.25亿册”,但是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在2013年4月发布的《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2012年,中国18岁至70周岁的国民其图书阅读率为54.9%。从数量上看,2012年,中国人均纸质图书的阅读量为4.39本。”在这种严峻的阅读形势下,出书成了一种奢望,出版社出书越来越小心。我担心,能让出版社出钱的人会越来越少,最终只能想法自费出书,还谈何版税呢?而版税提高的代价很有可能转移到书籍定价上去,昂贵的书价会被读者接受吗? 担忧之三:“没有最严厉的法律惩处条款和执行决心的话,肆无忌惮的无偿转载会伤害一大批原创媒体和原创作者,那关于转载作品的规定会成为空谈。”看看“征求意见”的条文,“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当自出版之日起2个月内,按每千字1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这标准着实不低,可谁会认真遵守呢?在文学圈子里,众多“选刊”备受作家推崇,有些人甚至以能上某选刊为荣。但是,他们付稿费吗?去年,某选刊和《收获》开战。《收获》杂志执行主编程永新说:“我们发表杨争光的中篇小说《驴队来到奉先寺》,我们连税付了几万元。一家选刊拿去选了,付转载费500元;另一家选刊更绝,付了200元,像打发叫花子。”面对这些,没有最严厉的法律惩处条款和执行决心的话,那一大批原创媒体和原创作者必然受到伤害。可是,《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制裁手段又如何呢? 从法规上提高基本稿酬标准,我感到很开心。但是,我更担心提高基本稿酬标准成了画饼充饥,让人竹篮打水一场空,空欢喜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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