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模式是怎样的 招录培养采取试点班办学方式进行,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四个培养层次。 1、专科教育。招录高中学历起点的军队退役士兵和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教育。招录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录本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招录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更多政法干警考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