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背景: 自去年11月份东莞市政府官网公告栏上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设置了反映民意的通道以来,15份最终被通过的征求意见稿中,没有一份意见稿的投票人数超过1,也无一人在上面反馈意见。公共政策出台前调研社情倾听民意,是民主决策中不可缺省的环节。而从东莞15份规范文件在征求民意时遭遇“零意见”的尴尬来看,这一环节似乎徒具其表而无其实,并未发挥与民意互动的功用。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零意见”问题? 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完美的制度,只有更加完善、更能代表公共利益的制度和政策。因此,“零意见”并不是说政策和制度设计者有多缜密细致。其背后或是公共决策和制度设计中民意的缺位,是公共事务中官民沟通机制的低效甚至虚置。 “零意见”的背后,是种低效甚至无效的民意互动。在鼓呼倾听民意、“打捞沉没声音”的形势下,“零意见”非但不是认可,反而是一种嘲讽。面对政府征求意见,民众是找不到方式表达,还是不愿意表达,还是表达不被尊重,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刻反思。民意互动,不但要有姿态意愿,更应该主动走进民意聚集区,“走群众路线”,而不能只是晾晒在没有人气的官网上。低效的民意互动,最终出台的政策和制度,并不能代表民众的选择。 激活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愿和主动性,拓宽与民沟通的平台和路径。面对“零意见”的尴尬,政府部门倾听民意,不仅仅要有形式,更要体现效率。将低效甚至无效的民意互动视为民众的默认,如此,出台的公共政策和制度法规,势必难以体现民众的诉求和真实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