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悬殊渐显形 催逼政府新调控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在改革之初打破了平均主义,激发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旧的收入分配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求,导致收入悬殊渐显形,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的稳定埋下了隐患。因此,种种迹象表明,只有加强政府的调控作用才是解决收入分配悬殊的关键之策、点睛之笔。 我国打破原来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初级分配阶段产生一定的收入差距是合理的、必然的。但是,居民收入差距过大,会造成很多问题,必须予以解决。胡锦涛主席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为我们指明了解决问题的方向。 解决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市场自身的调节,必须由政府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我国政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设计者、实践者、指挥者和推动者,在保证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中也应发挥重要作用。 加快市场化改革,矫正和弥补市场的不足。市场分配的功能主要是为满足效率目标提供动力机制,其缺陷是扩大收入差距,不利于公平,引发社会不稳定。市场本身是不能够创立和维持公平的竞争环境的,公平必须由政府强制地建立和维护。通过变革财产关系、发展教育、加强卫生保健、扩大就业等措施,政府有力地克服或缩小生产条件上的差别,是对市场缺陷的有力弥补。 健全宏观调节机制,创造公平的社会条件。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 提高中低收入人群收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加大对西部地区投入,缩小地区间差异。同时,在基础设施等方面对西部进行必要支持,对于收入过低的一部分群众,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 调节高收入人群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我国政府采取有效调节居民收入税收制度与税收征管方式,加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更多地提供公共产品。尤为突出的是社会上存在的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极易导致社会心态的严重失衡,因此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收入悬殊渐显形,这在一定程度上毁损了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崇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是政府的天职和良心,因此,唯有加快市场化、健全宏观调控机制、提高中低收入人群收入、调节高收入人群收入,方能起到预期的效果,达到提振经济快速发展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