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专业综合II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为使广大考生对本次考试的考查目标、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以及考查内容有更加深入的了解,考德上公培公考研究中心特为广大考生对考纲进行深度解读,并提出了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考试备考策略,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在接下来的复习时间里提高备考效率。
一、考查目标 专业综合II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 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二、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 约60分 中国宪法学 约50分 中国法制史 约40分 4.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多项选择题:18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 简答题: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分析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论述题:1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三、考查内容 考查内容是整个考试大纲的核心部分,详细列举了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I部分的所有考点。与2012年的考纲相比,今年的考纲有较大变化,尤其是法理学和宪法学部分,具体解读如下: (一)删除的考点 本次考纲删除的考点集中在中国宪法学部分,分别是:宪法的作用;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内容;外国人的权利保护。
(二)新增的考点 1.法理学 (1)法律移植与继承; (2)法的价值:包含了法的价值的概念、法的主要价值、法的价值的冲突与解决三个知识点; (3)法律制定的程序:法律草案的通过; (4)法律事实:法律事实的分类。 2.中国宪法学 (1)中国选举的民主程序:辞职;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临时性委员会,调查委员会; 3.中国法制史 (1)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主要立法原则与立法阶段,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2)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3)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4)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4.新增加的参考书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