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硕士)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于近日公布,为使广大考生对此次考试的考查目标、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以及考查内容有更加深入的了解,考德上公培师资针对新发布的大纲,为广大考生进行深度解读,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在接下来的复习时间内提高备考效率。
一、考查目标 专业综合I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主要内容有: 1.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及其法律规定。 2.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3.结合社会生活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可见,本次考试所注重的不仅是考查考生的知识储备情况,还要考查考生对知识的分析判断能力,它不仅要求应试者要能记能背这些知识,还要能理解这些知识,能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法律问题。另外,今年考试大纲中还特别提到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因此考生在答题时应当注意用语的规范,用准确、恰当的法律术语展现出自己的专业素养。
二、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考试内容结构 刑法学 75分 民法学 75分 4.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辨析题: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法条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三、考查内容 考查内容部分是整个考试大纲的重点,详细列举了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部分的所有考点,2013年的考纲有较大变化,具体解读如下: (一)删除的考点 1.刑法学 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我国《刑法》第 13 条规定的犯罪定义的意义;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之间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2.民法学 民法的起源;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平等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民的概念;公民与自然人的区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个人合伙的类型;个人合伙的变更;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行为;所有权的类型;所有权的转移;抵押权的消灭;留置权的内容;债权的概念;合同订立的概念;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的变更;婚姻终止的原因;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遗产的分割办法;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
(二)新增的考点 1.刑法学 (1)刑法总论部分 ①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刑法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 ②犯罪的定义: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中“但书”的意义。 ③继续犯:继续犯的类型。 ④法定的一罪:法定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结合犯;集合犯。 ⑤吸收犯:吸收犯的几个界限。 ⑥主刑:管制刑的禁止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