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为什么对国家公务员廉政年金不放心 廉政年金制度,堪称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必须在加大反腐力度的基础上,再辅以公务员选拔制度、退休制度、福利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的改革,才能使廉政年金顺利实施且名至实归。 被传准备向18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受到舆论空前重视,尤其是其中有关建立公务员廉政年金制度的建议。然而在舆论对公务员廉政年金的“热议”中,却始终徘徊着挥之难去的疑问,即建立廉政年金制度是否真的能够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廉政年金会不会异变为国家公务员的又一项超级福利? 从政策初衷和设计理念来说,设立廉政年金确是一项值得尝试的制度创新—廉政基金的设计方案,至少在理论上可以鼓励公务员以“终身廉洁”的记录,换取退休时对廉政年金的全额支取。而支持这一初衷成立的基础,则是对公务员作为“经济理性人”的假设,即大多数公务员会在权衡了风险收益比之后,选择以终身廉洁的记录,换取退休后的廉政年金。 必须承认,如果仅仅着眼于经济收益,则在合理范围内的廉政年金,永远不可能高过贪官们的腐败收益。因此,引导公务员们选择廉政年金的关键,就只能寄望于极大地增加腐败的风险,使得通过腐败获取经济收益,变成一个风险极高因而得不偿失的选项。 但恰恰在严厉打击腐败方面,公众并未建立起充分的信心。如果打击腐败不利,导致腐败行为的风险收益与廉政年金相比并无明显的劣势,则必然还有部分官员会选择铤而走险。而作出如此选择的官员越多,则廉政年金的反腐效用便越差。如果甚而出现部分贪官能够在顺利“安全着陆”之后,继续享受廉政年金待遇,则廉政年金就异变成了贪官们的“腐败补贴”。 除了这样的担心之外,即使严厉打击腐败的措施持续有效,乃至大多数公务员愿意选择在终身廉洁的基础上,享受退休后的廉政年金,公众仍然可能担心廉政年金会成为公务员所独享的“超级福利”。 客观而言,当下公务员们的名义工资并不算高,大多数并不掌握核心权力的普通公务员,其从事权钱交易、获取腐败收益的机会也并不算多。但公众对公务员福利的认知和想象,却远远超过他们的名义工资收入。在一般公众心目中,公务员们可能获得的收入,大致由两部分构成,其一自然是名义工资;其二则是工资外的职务福利,可能包括职务消费、福利分房及其他各种灰色补贴;而一些腐败分子,则还能通过腐败而获得的非法收益。在公众的认知中,即使排除腐败收益,仅仅合法的职务福利,也已经远远超过其名义工资收入。譬如一套带有福利性质的低价住房,可能就远远超出普通劳动者几十年的收入总和。这样想象,正是公众对公务员既羡慕又不满的主要原因。 在目前披露的设计方案中,未来的廉政年金可能由公务员个人和政府财政按1比2出资。如果公务员迄今享有的各项福利并不改变,却在此基础上增加由政府财政出大头的廉政年金,则等于再次为公务员提供了一项超级福利,估计很难说服公众平静接受。 公众对公务员收入的想象,存在诸多以讹传讹的误解,正如不久前媒体对广州市公务员年收入17万的误算、误传,却被信以为真了一样。但基于误解的民意,尤其需要更公开、更细致的信息披露,和更耐心、更平等的交流才能逐步疏解。让公众相信公务员的实际收入确实一般,设立廉政年金并不会导致公务员进一步在收入方面“高高在上”,是说服公众接受公务员廉政年金的前提。 廉政年金制度,堪称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必须在加大反腐力度的基础上,再辅以国家公务员选拔制度、退休制度、福利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的改革,才能使廉政年金顺利实施且名至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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