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请示省公务员局同意,省价格检查局、省农工产品成本调查队决定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省价格检查局价格检查职位3名,文字综合职位2名;省农工产品成本调查队成本监审职位1名。 二、遴选范围 省内各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3.热爱物价管理工作,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2011年以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物价工作经历者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与省价格检查局或省农工产品成本调查队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具体条件,详见《遴选公务员职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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