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VRaEZrCyscf14dsXAOgxw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25日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等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为切实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公安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攸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攸县公安局本次计划招聘局属相关单位警务辅助人员25名,主要分配至巡特警大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各环节招聘信息通过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攸县警事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工作由攸县公安局组织,相关纪检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8日至2005年7月18日出生),身高1.68米以上;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聘用后,服从岗位调剂和分配; 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攸县永基保安公司(攸县长鸿西路公园华庭小区);联系人:尹慧娟;联系电话:15197357365。 3.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提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5.资格审查:攸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等,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无递补对象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和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体能测评。进入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已通过体能测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纳入后备人才库进行管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用人单位攸县公安局负责考察。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株洲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攸县公安局协辅警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对进入考察程序的报考人员开展全面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报考人员在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中不合格或者招聘过程因各种原因出现拟招聘职位空缺时,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五)公示 以上招聘程序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攸县警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新聘用的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由用人单位进行岗位培训并考核,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参照《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待遇发放的通知》(攸人社发[2019]33号)执行,购买相应保险,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工作期间免费就餐和住宿。
相关纪检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政策由攸县公安局、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共同解释。
攸县公安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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