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1年5月4日-5月8日 因工作需要,茶陵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茶陵县公安局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名,招聘岗位均为勤务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男,18-35周岁(即1986年5月1日至2003年5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所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合格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4日-5月8日 报名地点:茶陵县公安局公安大楼406室 联系电话:13632407510 报名人员需带身份证、毕业证、个人信用查询证明、退役军人需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时间:贯穿聘用全过程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计算机、法律、时事政治等方面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人选(体检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职体检费用自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4×10往返跑、摸高;女子800米跑、4×10往返跑、摸高。 凡不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和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和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六、考察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在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结束后,茶陵县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当出现报考人员体检、体能测评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 (一)岗位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约2500元/月; (二)年终发放年度目标管理奖; (三)按照国家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
茶陵县公安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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