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工作中把握情况,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妥善协调或处理问题的能力。 1、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2、行政管理与服务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3、信息运用能力 (1)信息搜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4、接处警能力 (1)受理报警 (2)求助 (3)投诉 (4)处警 5、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快速反应
(3)合理处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9、《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0、《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11、《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1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1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14、《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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