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14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特警)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充实特警警力,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阳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我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特警)。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特制定《贵阳市2014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特警)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共计划招录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特警)20人,其中男性18人,女性2人。各招录职位详见《贵阳市2014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特警)职位表》(附件1)。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公安警察院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部队已退役士兵或2014年服役期满拟退役士兵。 3、取得游泳、田径、拳击、柔道、射击、跆拳道、铁人三项、摔跤、武术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的女性运动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12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男性职位身高要求在170CM及以上,女性职位身高要求在160CM及以上。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0年招录的公务员,2011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0年)。 2、截止2014年8月12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9、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10、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1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8月12日9:00至8月15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gyrsks.gygov.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阳市2014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特警)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现役士兵可使用《士兵证》报名。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职位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招录单位负责。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8月15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体能测评、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各招录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9:00至8月18日18:00。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须本人到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试机构修改。 3、2014年8月15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8月17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在2014年8月18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12日9:00至8月19日18: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供以后环节使用。 五、身高测量与体能测评 (一)身高测量 为确保考生的身体素质符合职位要求,在体能测评开始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考生进行身高测量,测量结果作为考生体检环节中身高项目的最终结果。未参加身高测量或经身高测量未达到报考职位身高要求的考生,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 (二)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初审并身高测量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主要是测评考生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特警工作的需要。体能测评项目为: 1、男性: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米跑、3000米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