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市景宁县公安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景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协警:10名;2、禁毒社工:2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3、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65米及以上,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景宁户籍; 5、年龄要求:协警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禁毒社工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8月4日至6日。 地点:景宁县公安局值班室(一楼)。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联系电话:5896116、5896108。 2、资格审核确认 工作人员当场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户籍等。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1、首先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依次为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1000米跑。 2、按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负责解释。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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