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公安、司法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入围面试的考生,应按照相应面试通知参加面试。为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德上公培教育专家现将面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等事项对考生提醒如下: 一、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上海市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区凌桥崇景路100号)。 二、发放面试通知 面试通知书由市公安局人事部门于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公安局网站中“人员招募专栏”中进行公布。与此同时,还会通过短信平台将面试相关事宜发送给考生。 具体网站信息可参照如下链接: (一)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hacs.gov.cn/; (二)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 (三)上海公安局网站:http://www.police.sh.cn 一般面试通知发放约在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进行,请各位考生注意保持手机畅通。 三、面试基本行程 (一)第一步:报到; (二)第二步:心理测评抽签; (三)第三步:资格审核; (四)第四步:心理测评(上机测试,311道题,单选,限时45分钟内完成); (五)第五步:面试分组抽签;; (六)第六步:引导员引领进入考场侯考区; (七)第七步:结构化面试; (八)第八步:至更衣室换衣、体能测试分组、发放体测序号; (九)第九步:体能测评(纵跳摸高、10*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 (十)第十步:考生离场。 四、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参加面试应携带面试通知提示需出具的相关证件,缺任何一项者不得参加面试; (二)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接受验证,迟到超过30分钟者,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三)考生不得身着制式服装进入面试场所;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关闭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五)考生在尚未面试期间一律在候考室待考,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上洗手间必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 (六)考生面试顺序由本人在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室,面试时不得将姓名告诉考官; (七)面试全程结束后考生不得在面试室或候考室周围逗留、喧哗,应及时离场; (八)候考室、面试室严禁吸烟; (九)面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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