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应急处突工作和维护城区交通秩序,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若干名辅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共45名,用于城区应急处突和协助城区交通秩序维护。 二、管理模式 实行半军事化、封闭式管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户籍在龙岩市辖区内,年龄在18周岁(199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男性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米以上; 3、文化程度高中毕业及其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辅警员: ①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④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负案在逃的; ⑤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有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以及有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可优先录取。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2日— 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永定县公安局政工室(永定县公安局办公大楼10层),联系电话:5832937;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②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照2张; ③填写《招聘辅警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以在我局网页中下载)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由县公安局抽人组成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 六、体检 对考试和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与待遇 1、根据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统一食宿,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县局委托永定县劳动派遣公司办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每年一签; 3、聘用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绩效工资(每月500元—800元),不列入工资基金和编制管理。 附件:报名表.doc 永定县公安局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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