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德上公培招警网获悉2014年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招考13名检察辅助人员、2名协警人员,本次招考的检查辅助人员、协警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属劳务合同工,管理方式参照铜仁市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上午9点至1月15日下午5点,以下是具体公告,请广大考生朋友们仔细阅读: 一、检察辅助人员、协警人员属性 本次招聘的检察辅助人员、协警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属劳务合同工,管理方式参照铜仁市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名额 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3名,协警人员2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铜仁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协警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检察辅助人员、协警人员基本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知识和能力; 3、具有高职以上学历; 4、熟悉计算机操作;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6、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辅助人员、协警人员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方式 检察辅助人员、协警人员的招聘工作,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负责。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网上和电视公布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上午9点至1月15日下午5点。 报名地点: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地址:铜仁市梵净山大道204号。 联系电话:0856-593165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笔试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考试、计算机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将发布在铜仁网(网址:www.tongren.gov.cn)及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gztr.lss.gov.cn)。 (四)考试采取笔试、面试。 检察辅助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包括综合知识考试和计算机应用操作。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基本知识、机关公文写作等。计算机应用测试主要对应聘者计算机汉字录入速度和质量进行测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40%,计算机应用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 协警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和计算机应用测试,不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三项,体能测试占总成绩60%,每个单项各占20%,计算机操作20%,面试成绩20%。 (五)面试:对应聘检察辅助人员、协警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聘用人数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六)体检:根据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 (七)确定招聘人选 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从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的应聘人员中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八)上岗培训 对拟招聘人选进行上岗基本素质能力培训。培训工作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九)聘用 对上岗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选,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八、待遇 1、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1300元。试用合格后,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月工资为1500元,并按标准交纳相关保险。 2、受聘用期间,可以参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受聘人员须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将尽可能提供支持和帮助。 3、招聘人员在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工作要求 (一)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招聘纪律。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开展招聘工作,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公告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铜仁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协警人员职位表》 铜仁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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