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3年宜宾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及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费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比例折合后(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1.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法律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职位依次递补。
3.聘用: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四)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要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831-2228039;
监督电话:0831-222802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1-8247222。
六、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宜宾市公安局
2013年9月6日
附件:2013年宜宾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名额 | 性别 | 职位要求 | 备注 |
928001 | 特勤(一) | 80 | 男 | 28周岁以下的退伍军人,身高1.7米(含)以上 | 其中,市公安局40名,翠屏区分局35名,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5名 |
928002 | 特勤(二) | 50 | 男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身高1.7米(含)以上 | 其中,市公安局20名,翠屏区分局28名,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名 |
928003 | 综合(一) | 48 | 男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 其中,市公安局18名,翠屏区分局27名,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3名 |
928004 | 综合(二) | 21 | 女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 其中,市公安局10名,翠屏区分局10名,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1名 |
注:报考特勤(一)职位的,须在《报名信息表》“个人简历”栏,注明退役士兵身份;不注明的,视为报名资格不合格。 |
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 2014国家公务员 政法干警考试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46614558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http://www.kds100.com/
政法干警考试:http://www.kds100.com/zfg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