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入围本次人民警察考试体检程序的考生,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半身照片一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及体检费(男性390元,女性400元),于6月9日(本周日)上午8:00到长沙县人社局(原劳动局,地址:长沙县星沙镇天华路175号)一楼大厅集合,统一乘车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注意事项: 1、体检前2日保持正常的休息和饮食,勿饮酒和吃油腻辛辣、高蛋白、高糖饮食,保证良好睡眠;体检前晚20:00后禁食(可少量饮水),检查当日空腹采血、空腹B超。 2、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女性勿穿连衣裙、连裤袜)和低跟软底鞋,勿穿有金属扣子之内衣裤,勿携带贵重饰品。 3、月经期女性受检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并提供近期医院怀孕检查诊断报告,勿做X光检查。 纪律要求: 1、必须在8:00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前往医院,逾期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准擅自离开队伍,家属不得陪同,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工作人员将宣布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的通讯工具由专人集中保管,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否则工作人员将宣布取消体检资格。 4、进入体检场所后,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和身份,否则工作人员将宣布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结束后,请考生在近期内尽量不要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