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公安队伍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考试选调36名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范围 全国公安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授予警衔的在职在编人民警察(不含铁路、民航、林业等行业公安)。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作风优良、身体健康; 2、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学历的毕业证书或相关培训证书、鉴定证书;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 4、参加工作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不含试用期考核年度); 5、职级为副主任科员(含)以下; 6、现单位同意报考; 7、选调人员须服从分配。 四、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及要求见《娄底市公安局2013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一)。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6日至5月30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娄底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娄底市湘中大道市公安局办公楼620室),邮编:417000,电话:0738-8566921,邮箱:ldga_zzb@163.com。联系人:孟飞雁、郭杜。 3、报名方式:报名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娄底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特快专递(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学历学位、技术职称、技能培训、执业资格以及立功受奖荣誉证书等能够证明专业资格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个人对所提供的前述资料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附件:(点击下载)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底市公安局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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