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17时-5月12日17时 体能测试 面试形式:语言表达、性格特点、综合素养、职业认同感和对相关岗位的认识等 心理测试另行通知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怀化市消防救援队伍; 2、战斗员岗位,男性,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5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和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 3、驾驶员岗位: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1988年4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期间出生),驾驶员需取得B2、A2、A1地方驾照满两年以上,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4、学历为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包含中专、职高、技校);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予招聘的人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招聘政治条件的。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四、相关待遇 录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主要担负火灾扑救、抢险救援、执勤保卫等工作任务,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基本待遇: 1、正式录取后月收入4500元(含伙食费)以上; 2、专职队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担任通信员、副班长、班长职务的,岗位补贴100-600元/月,担任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补贴1500元/月; 3、每月带薪休假8天(含节假日); 4、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住房公积金,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5、正式录用人员,按标准提供食宿,按季节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 6、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政府专职队员,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考试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7、加入工会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会不超过2100元/年的福利物资。 8、入职后颁发政府专职证件,在公共医疗服务、交通出行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优待政策,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博单位时,享受减免门票、优先通行等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待遇。 五、报名方式 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8日17时-2023年5月12日17时。 (二)报名地点 联系人:肖助理 联系电话:0745-2209523 电话咨询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507室队务督察科(怀化市鹤城区东环路588号) 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可同步受理报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 (三)报名资料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等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在职专职队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和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电子版蓝底照片(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格式为jpg或者jpeg格式),并在报名现场填写《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见附件1、2。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政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六、考试 (一)体能测试 专职队员体能测试共4个项目,采用积分制,具体项目为单杠引体向上(个/3分钟)、100米跑(秒)、1000米跑(分/秒)、原地跳高(厘米);参考人员自行携带运动服、运动鞋,体能测试应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具体标准见附件4。 (二)面试 面试以自我介绍及提问交流形式进行,主要考察了解其语言表达、性格特点、综合素养、职业认同感和对相关岗位的认识等情况。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体检 通过测试及面试环节的招录对象,根据体能测试及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1:1.3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由承检医院提出需要复检的人员及项目,经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后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束后,由承检医院下达体检结论。如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并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索取发票。试用期内培训考核合格并分配到消防救援站的,凭体检发票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销。 (五)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由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到考生常住户口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及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核。 (六)其他 体能、面试、心理测试、体检的具体流程、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对象确定和劳动合同订立 (一)考核结果运用 综合此次招聘考核合格对象,区分“战斗员”和“驾驶员”两类岗位,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排名和优先聘用规则,按照不超过招聘计划120%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其中后20%为替补人员。 (二)优先聘用规则 1、学历层级高、有服役经历和消防救援队伍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被支队辞退或非正常程序离职的专职队员除外)的人员,选拔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2、有消防救援相关国家职业资格(在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提交,未按时提交的不予认可)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有体育特长以及具有车辆维修、计算机操作、公文写作等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的人员,选拔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公示 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确定聘用对象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为可聘用对象。根据户籍和招聘报名表所填意愿,结合各地招聘名额情况合理进行分配。 (五)订立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在入职培训前,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劳动合同,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3个月)。 (六)补充聘用 在培训开训1个月内,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从公示未聘用的后20%依次替补聘用。 八、入职培训 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分为集中培训和在岗培训,培训阶段视为试用期)。 培训期间,符合下列情形的予以淘汰: (一)个人申请退出的; (二)存在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腰肌劳损、强直性脊柱炎等隐疾的; (三)培训期满结业考核或鉴定不合格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五)发现招聘时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其他虚假信息的; (六)思想不端正、打架斗殴、饮酒驾车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消防救援队伍相关管理规定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九、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在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十、其他事宜 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费、食宿费等费用。相关通知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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