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检察机关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精神,现就永州市检察机关招聘书记员,对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23年1月28日—1月31日。 二、审查地点 报考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512室(永州市零陵区宗元路1号)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东301室(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169号)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零陵区人民检察院: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03室(永州市零陵区南津中路50号)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祁阳市人民检察院:祁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712室(永州市祁阳市长虹街道办事处平安街225号)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东安县人民检察院: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510室(永州市东安县东安大道107号)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307室(永州市双牌县紫阳东路25号)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413室(永州市宁远县九嶷南路666号)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道县人民检察院:道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505室(永州市道县濂溪街道湘源大道)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306室(永州市江永县永阳路126号)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204室(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蓝山大道旁)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江华县人民检察院: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410室(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鲤鱼井路76号)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310室(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龙泉大道78号)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对象 按各用人单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未达45分最低分数线者,不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各项成绩均一样,并列排序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达笔试最低分数线者,不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各项成绩均一样的,并列排序递补。资格审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不畅通者,责任自负,并将由后一名依次递补。 四、考生需带的审查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考生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7.永州检察机关书记员招聘资格审查情况表(附件2); 8.《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9.承诺书(附件3)。 五、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视为放弃,并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六、永州市检察机关考生资格审查联系电话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0746-6370100 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0746-8367996 零陵区人民检察院 0746-6332352 祁阳市人民检察院 0746-3229560 东安县人民检察院 0746-4235135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 0746-7722116 宁远县人民检察院 0746-7222999 道县人民检察院 0746-5231129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 0746-5728925 江华县人民检察院 0746-2325102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0746-4781112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 0746-2229765 附件: 1.2022年永州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永州检察机关书记员招聘资格审查情况表 3.承诺书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
2022年永州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
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共120人)
1.永州市人民检察院(24人)
职位1:(12人)
屈熙鑫、谭一凡、李沂非、吴靖、蒋能、何康、
邓榴、何钦、王剑、程鹏、盛永焕、蒋宏斌
职位2:(12人)
龙欣仪、宾湘杰、周婷、唐可馨、唐弢、彭静、
张颖、罗秀雯、唐竟尧、潘雯琪、郭蓓、蒋丽群
2.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9人)
职位1:(6人)
周升宇、雷鸣、蒋钦宇、张议文、艾桢胜、文潇清
职位2:(3人)
罗谦、莫代琳、贺雯宇
3.零陵区人民检察院(12人)
李晶、杨承汉、夏偌玄、谢水含、卿桑芝、蒋涛、
谢雨珂、唐晶、唐娉婷、洪晨、柏羚、蒋明艳
4.祁阳县人民检察院(6人)
5.东安县人民检察院(3人)
唐升、邓江龙、周玲
6.双牌县人民检察院(12人)
职位1:(6人)
王际焱、陈力、黄新、蒋增、何鑫、黄兴邦
职位2:(6人)
谢维丽、罗飞、王萱、刘梦维、陈文静、唐雪娟
7.道县人民检察院(6人)
职位1:(3人)
曾阳、范豪、周威
职位2:(3人)
陈颐、乌云湘、蒋雨娜
8.江永县人民检察院(9人)
唐春秀、陈俊宇、何佳欣、何松高、杨成文、杨思远、
刘晓、黄河、谢杰
9.江华县人民检察院(12人)
赖敏敏、冯诗缘、刘玉芝、游海船、陈邹超、王香香、
刘培杰、赵东方、曾杭、唐嘉敏、苏琪、刘海燕
10.宁远县人民检察院(6人)
张曦、李沛、刘华、乐晶、张瑜、李季
11.新田县人民检察院(6人)
颜亚雄、黄匡兴、邹亚昆、黄艺源、周婕、黄冰冰
12.蓝山县人民检察院(15人)
职位1:(9人)
刘富城、黄俊峰、罗旻、杨沛、廖晨宇、曾照敏、
李箐、肖著佳、周意
职位2:(6人)
黄洋丹、吴彩虹、李蓉、周施佳、颜莹、蒋承星
附件2
永州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资格审查情况表
身份: 1.应届高校毕业生;2.留学归国人员;3.国有企业人员(不含工人);4.国有企业工人;5.事业单位职员(不含工人);6.事业单位工人;7.村(社区)组织工作人员(不含优秀村干);8.优秀村干;9.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人员(不含工人);10.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人;11.大学生村官;12.西部志愿者;13.三支一扶人员;14.特岗教师;15.退役士兵;16.务农人员;17.待业人员;18.其他人员(需做详细说明)
附件3
承诺书
根据《湖南省检察机关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聘用制书记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湖南省检察机关2022年招聘书记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三、不属于以下不得报考的人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六)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涉毒吸毒人员;
(九)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五、按要求参与书记员考试录用的每一个环节,不违规,不放弃;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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