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现就2015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即省属监狱)考生面试前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9日(星期一)9:00-11:00。 地点:黑龙江省司法厅(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二楼大会议室。 二、参加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列入确认人选的考生,必须参加资格确认,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所有考生应按照《关于2015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考项目生及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链接:http://www.hljgwy.net/Archive/ArchiveInfo?MenuID=1&ArchiveID=120)要求,进行退役士兵资格确认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此次现场资格确认。 四、其他要求 1、自觉排队等候,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资格确认完毕后,考生应立即退场。 3、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在看到通知后,务必于2015年11月6日下午16:00前主动与省司法厅电话联系。 省司法厅联系电话:0451-82297163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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