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公告》规定,对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考计划进行了核减或取消。报考备注中标记为“取消计划”职位的74名考生请务必于8月29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期间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在改报成功后,需于8月29日16时30分前重新进行缴费(原缴报名费在报名数据统计工作结束后退回考生缴费银行卡),未改报、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在改报时,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既可改报人民警察职位,也可改报非人民警察职位;原报考非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只能改报非人民警察职位。改报考生只有一次机会,选择职位后如本人取消该职位报名或经审核不通过的将没有再次改报机会,请严格依据职位资格条件,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特此公告 。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公务员局
2015年8月28日
附件: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核减取消职位表.xls 更多公考资讯敬请关注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hunank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