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 2014年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公告 为加强我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决定,采取教育入学考试与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培养125名基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 一、培养模式、学制、培养院校 本次招录为本科教育办学层次,即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两种试点班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公安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一)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 培养院校:重庆警察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办学)。招录计划:公安机关38名。 (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1.培养院校: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录计划:公安机关7名。 2.培养院校:重庆警察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办学)。招录计划:公安机关80名。 具体的定向招录单位、招录职位、招录计划、招录要求和培养院校详见附件1。 二、招录对象 本次招录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户口在重庆市辖区或重庆市生源(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且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普通专科、本科学历的2014年毕业生。 (二)户口在重庆市辖区或重庆市兵源(报考人员入伍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且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普通专科、本科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士兵退役时间及户口取得时间均为报名开始日(2014年8月25日)前。 三、报考条件 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普通高校2014年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25日至1996年8月25日期间出生),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6年8月25日至1996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国家教育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曾被辞退的人员;(6)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7)具有法律等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8)具有不得报考公务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录方式 招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竞争,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员毕业后,按入学时签订的定向单位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五、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录单位具体职位的招录计划、培养专业等详见附件1。 招录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 (二)网上报名 1. 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前再对拟进入体能测评和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己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等严肃处理。 2.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4年 8月25日9:00至8月28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 (http:// gongwuyuan.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下同)的“公招公务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4年8月30日9: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审核合格后,须在2014年9月1日9: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即报考的考生需缴费3科),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考务费。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上述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报名通过后于2014年9月1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下同)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申请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的工作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试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4年9月15日9:00-9月20日15: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也可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的公务员公共考试科目准考证;再通过重庆招录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打印本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的准考证(准考证均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相应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