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有一种怪现象,就是公对公的事,难办;但公事如果带上“私”的色彩,变成“民间往来”,就好办多了。有时候,一些机关单位的办事人员为了把公事办好,还不得不以私人名义出面,拉关系、套交情。本来应当是公事公办易、公事私办难,如今却倒过来了,这样的现状值得反思。 这有现实原因。一些岗位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多一点少一点、快一点慢一点,甚至可以还是不可以,都说得过去。而办事多是人对人,“感情”能起到润滑剂作用。这么看来,办事的工作人员才是关键。不把私人感情、个人利益带到工作中来,真正依法、依规、依理,才能让公事公办容易起来。 反过来看,去办事的人找私人关系,虽然目的是“为公”,但如果都这么走捷径,也难免助长个人至上、损公肥私等不良风气,“卡脖儿者”也会愈加理直气壮。去办事时,也得给自己立个规矩:公事公办,就得理直气壮地办,公道正派地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