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公告。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试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均在报名系统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3、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1)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需原件及复印件)。 (2)2011、2012年毕业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3)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四个项目服务期满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或证书。其中: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交3张与准考证同底照片及面试费30元。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递补由各设区市考录主管部门或省直招录机关电话通知考生。递补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 面试 全省统一面试时间为11月30日。面试地点、要求,体能测评等有关事宜,由设区市考录主管部门或省直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时通知考生。 附件:江西省2013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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