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的省直政法部门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如果时间等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看! 附:2013年河北省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计划和职位条件 咨询电话: 省 法 院: 0311-87937273、87937033 省检察院:0311-85186372 省公安厅:0311-66991008、66991009 省司法厅:0311-88607552 石家庄市:0311-86689147 承 德 市:0314-2057879 张家口市:0313-8039268 秦皇岛市:0335-3262862 唐 山 市:0315-2823554 廊 坊 市:0316-2121563 保 定 市:0312-5087413 沧 州 市:0317-3206556 衡 水 市:0318-2215590 邢 台 市:0319-3288362 邯 郸 市:0310-3118804 辛 集 市:0311-69010729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311-87807815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311-87909269 省人事考试局录用聘用考试处:0311-83808508 省教育厅学生处:0311-66005132、66005135 省教育考试院研招处:0311-66007121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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