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基层司法所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 9月21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22日 9:00-11:30 文化综合或民法学 考生按准考证确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 ×50+ ×50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考生须同时参加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5、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招考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面试 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事项,由招考部门通知考生,并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或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或体能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体能测评 报考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 测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 米跑,男、女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如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体测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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