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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2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

来源:湖南公务员局时间:2013-07-24 13:47考德上教育V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个部门《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2年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计划、招录职位和培养院校

今年湖南省计划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451名,全部培养计划为专科层次。其中公安系统354名(面向退役士兵计划67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287名),培养院校为湖南警察学院;司法行政系统97名(面向退役士兵计划42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55名),培养院校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具体计划和职位详见附件1。

二、招录培养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培养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27周岁),公告发布之日户籍在本省的退役士兵。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17日以后出生)的毕业生。

(二)招录基本条件

1、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

3、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4、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5、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7日9:00-8月23日24:00。报考人员请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hnsgwyj.gov.cn)、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对报考人员的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17日9:00-8月24日17:00。

本次招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为50元。缴费时间为8月17日9:00- 8月26日17:00。缴费成功即报名结束。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于8月28日带上述凭证和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及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长沙市湘府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咨询电话:0731-84688383)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9月11日9:00-9月14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不足1:5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数和单位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四、考试与招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教育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为 9月 15日至 9月16 日,共两天。

2012年9月15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2年9月15日14:00-16:30 申论

2012年9月16日 9:00-11:30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3、笔试地点:设在各市州,考生必须按报名时选择笔试的市州参加笔试,具体考场安排详见考生自行下载的准考证。

4、笔试加分

对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总成绩加10分。

9月17日至21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从网上下载填写《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带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退役证等证件资料,到报考定向单位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不予加分。市州汇总后报省公务员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教育考试总分×100)×50%

6、考生笔试成绩将于10月上旬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省公务员局网、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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