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现就大理州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 根据《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今年大理州公务员面试工作统一在州政府所在地(下关)进行。 (一)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7月28日,上午8:00、下午14:00开始。(具体职位面试时间详见本人《大理州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 (二)地点:大理州民族中学(大理市下关洱河北路)。 (三)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监督:面试邀请纪检监察、人大、政协、信访、公安、保密等部门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要求: 1、面试满分100分,今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各项成绩计算按照《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 2、《大理州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领取,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云南省2014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确认表》到招录机关或县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领取,具体事项请与招录机关联系。 3、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按《大理州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凭①《大理州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将封闭考点,面试正式开始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如等候面试过程中需离开候考室的,要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到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送考生到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 二、体能测评、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仅限人民警察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他岗位考生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出现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公示和录用 (一)人员确定及公示。在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大理人事人才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不实名反映的问题各级纪检机关和公务员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二)录用。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四、郑重提醒:考生在面试及后续工作开展期间,务必保证通讯畅通,经常保持与所报考单位或州、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的联系。 大理州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不指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各种名目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 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州公务员局 2014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