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宜良县森林公安局民警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宜良森林公安的整体战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宜良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省选调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云南省内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选调原则及程序 此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业绩评价、考察考核、体检、公示、选调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岗位一:综合岗位2名;岗位二:刑侦岗位5名;岗位三:治安岗位3名。 四、岗位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森林公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35周岁及其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12月31日)。 3、具备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含之前受过处分或正在处分期的); (3)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在基本称职及其以下等次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一:女性,有文秘、内勤、办公室等综合类工作经历。有会计师或助理会计师资格的优先。 岗位二:男性,有刑事侦查等工作经验和工作经历。 岗位三:男性,有治安管理等工作经验和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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