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同业业务部(5名)
交易管理岗(2名)
任职条件:
(1) 年龄30周岁以下
(2) 全日制财经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岗位职责:
(1)制定全行债券投资计划;
(2)负责全行债券投资和债券交易工作;
(3)承办国债、金融债券等各类债券的承销发行业务;
(4)参与本行在金融市场发行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同业借款等筹集资金的业务;
(5)负责货币市场交易业务;
(6)负责债券结算代理工作。
产品研发岗(2名)
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财经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银行信贷、银行理财、信托、租赁等产品和交易规则;
(3)熟悉供应链同业金融产品,有供应链金融市场需求分析能力、有资产交易方案设计能力;
(4)有对大宗商品价格进行分析的能力;
(5)了解风险控制的准入原则;
(6)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代客理财产品发展规划;
(2)负责设计、开发各类代客理财产品;
(3)负责对代客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进行运作;
(4)承担受托资产管理业务的经营。
业务管理岗(1名)
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财经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岗位职责:
(1)具体制定金融产品标准和产品操作流程;
(2)跟踪和搜集同业金融产品开发状况,并撰写报告和应对措施;
(3)根据市场需求,结合银行信贷、银行理财、信托、租赁等,具体设计资产交易方案。
电子银行部(2名)
电子银行产品管理岗(1名)
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金融、经济、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3)能够独立起草制定电子银行(网银、手机银行、短信银行、电话银行等)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风险控制制度等;
(4)熟悉网银、手机银行、短信银行、电话银行业务运作流程,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知识,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Word文档的编辑、修饰、排版、表格、插图等操作,Excel的编辑、格式化、函数、图表和数据分析等以及PPT文档的制作);
(5)在省、市分行电子银行部负责过网银、手机银行业务,具备3年以上网银、手机银行管理经验者优先;
(6)特别优秀者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岗位职责:
(1)负责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短信银行等电子渠道新产品开发和管理。
(2)负责网银、手机银行业务需求的规划和撰写。
自助银行产品管理岗(1名)
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金融、经济、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3)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知识,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Word文档的编辑、修饰、排版、表格、插图等操作,Excel的编辑、格式化、函数、图表和数据分析等以及PPT文档的制作);
(4)在省、市分行负责过自助银行管理,具备3年以上自助银行管理经验者优先;
(5)特别优秀者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岗位职责:
(1)负责自助银行市场调研和客户需求调研,推动自助银行发展。
(2)负责自助银行网点考察选址和经营管理。
(3)负责自助渠道新产品开发和管理。
风险管理部(8名)
授信审查岗(5名)
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财经类、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同业有授信审查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岗位职责:
(1)负责对分支机构公司授信、个人授信、同业授信业务合规性、可行性和完整性业务审查工作,对授信方案提出审查建议,参与现场调查工作;
(2)负责对分支机构授信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有效识别、监测,排查风险隐患,拟定风险控制措施;
(3)关注区域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和所审查客户的风险状况变化,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沟通、汇报。对相关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
(4)其他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工作。
信贷管理岗(2名)
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财经类、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同业有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岗位职责:
(1) 根据监管机构出台的风险管理指引、董事会批准的风险偏好和高级管理层确定的风险政策,制定全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监督检查分支机构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牵头全行的授信业务授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统筹全行风险计量管理,制定计量管理政策,监控模型运行情况并审查参数修改,研发风险计量新技术;
(4)承担全行风险管理的业务培训、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
合同管理岗(1名)
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民法、商法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同业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岗位职责:
(1)为全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全行业务发展提供法律支持,研究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规避和控制法律风险的法律建议;
(2)负责全行法律非示范合同文本的的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3)负责全行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制定和管理适用于全行的示范合同文本;
(4)参与行内重大项目谈判,参与我行新业务、新产品开发设计,审查、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件;
(5)组织和开展法律培训及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