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城市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为进一步加强充实城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城市规划建筑园林及公用事业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特色城镇化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国家、省、吕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城建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与公用事业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考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技术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岗位并服从组织安排;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B类及以上学历(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且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有市规划局、住建局(所属质监站、村镇站路灯所等)、园林局、工务局、房产中心、棚改办、煤委办、公用事业局等事业单位,涉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两类岗位,共招聘25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一览表》)。 四、适用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培训、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2013年5月10日。 报名地点:孝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市政府大院内前楼二层东),联系电话:0358—7626504。 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报到证或代理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出具学校相关证明;已参加工作的要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费用:报名费10元,考务费80元。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一般为3:1,特殊紧缺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放宽到2:1,不达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学历、专业、年龄、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表,并现场照相。笔试之后,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进行一条龙排队,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所报专业招聘名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名次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四)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并审核其档案。 (六)公示 招聘每个环节结束后,均按照规定面向社会公示,笔试成绩、拟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其他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查证属实并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地点:市党政办公大楼二层大厅、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孝义市人事人才网。 监督电话:0358—7828581(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七)培训和聘用 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事专业工作,必须服从组织分配。试用期满经人事、人才部门及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享受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有关待遇。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经研究,成立市公开招聘规划建筑园林等专业大学毕业生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韩瑞林(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郭为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赵良平(市政府党组成员、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员:张启武(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孝义地方事务管理处常务副处长、市煤矿企业社会事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王建国(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郝永鹏(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董爱花(市人事局副局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郭志刚(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马胄(市政府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局长) 殷林辉(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孝生(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 张万红(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任丰鼎(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孝丹(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驭东(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董爱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晓霞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各单位抽调。 八、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领导组要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招聘工作严密有序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招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此次招聘工作所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三)凡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徇私舞弊;对采用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通过资格审查及作弊通过考试的人员,经审查核实后予以取消相应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种招聘。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