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各项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云人〔2006〕5号、云人社发〔2009〕18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云南省轻工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除外)。招聘为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学位证。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它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6.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云南省轻工业学校教学楼附楼三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持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英语四级证、《自荐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半寸免冠照片三张。
省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可提供复印件、传真件),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各专业应具备的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的形式进行。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费用由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