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bjzf.gov.cn/zwgk/xzfxxgkml/rsxx/202310/t20231012_2072073.html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日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选调)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保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计划和职位(岗位) 本次遴选(选调)计划共30名,公开遴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10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保靖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遴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1、遴选范围:全县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6)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任职年限、工作经历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新晋升职级在现任职级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1、选调范围:全县机关、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年龄为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0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0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科级干部; (4)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5)新晋升职员等级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 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遴选报名地点:保靖县委组织部干部组(保靖县四大家办公区前栋B2013室); 选调报名地点: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岗位)报名,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必须与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3、报名资料: (1)《2023年保靖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或《2023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张; (5)职位(岗位)所需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职位(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为教师的,还须提供县教体局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为医卫人员的,还须提供县卫健局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察时资格复审、公示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选调)资格。县纪委监委对公开遴选(选调)全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报考人员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保靖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保靖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后面带有括号的,括号里面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符合的职位(岗位)。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公开遴选(选调)的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人数低于3:1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保靖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保靖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考取消遴选(选调)计划职位(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所有报考人员进入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优胜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审查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编制性质、人员身份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遵纪守法情况。 遴选考察工作由保靖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选调考察工作由保靖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遴选(选调)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选调)资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遴选(选调)对象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调动 拟遴选(选调)对象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特别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参加遴选(选调)考试。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保靖县委组织部、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7830896(保靖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0743-7728127(保靖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743-7712699(保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
中共保靖县委组织部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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